他表示,要实现这一目标,需从生态建设、系统协同和行业自律的角度出发,将技术、产业、运营和管理深度融合。这种“重技术上限、轻安全下限”的评估方式,既无法支撑社会对无人车这一新事物的风险接受度判断,也难以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管共识。在这一过程中,业态上下游既要加强全局统筹规划,又要各司其职。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、一级巡视员靳兵称,无人配送是伴随“人工智能+”战略产生的新兴业态,需明确其法律地位。对此,他建议示范区出具真实的自动驾驶示范运营事故报告,转变监管思路,聚焦安全下限,即“我们无法开发出零事故的无人驾驶车,而是许可一辆能守住安全下限的无人车上路”。这一研究教授朱西产认为,当前无人车行业在安全评估与监管沟通中,该领域的性能上限,却对守住安全的“下限”重视不够。他还呼吁行业该范围真实、完这一研究,以数据透明化筑牢社会信任基石,为车辆合法上路运营提供合规保障。经过对常态化事故报告的深度研判,评估其风险是否在社会可接受范围内,以此建立可预期、可验证的风险治理框架,实现更高效、更务实的领域治理与社会共识构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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